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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城的清早,阳光斜射过所有茂密的丛林与周边的教堂。六岁的约翰身穿破旧的衣服从远处走来,黑乎乎的手里还捏着一块偷来的面包。
他是一个孤儿,父母在二战中阵亡了,留下他在孤儿院里面寂寞地生活了五年。他和很多孤儿院里面的孩子一样,有很多的空闲时间,而更多的空闲时间他们都没有人照料,只好学着如何去偷那些他们想要的东西了。
约翰相信上帝的存在,所以每个星期日的早上无论如何他都会到教堂门口看一看,听一会那些人在里面唱歌,或者朗诵圣经。他觉得只有在这个时刻他才是上帝的孩子,他原来离上帝是那么的近。可是他不能进去,因为他的衣服很脏,这约翰自己也知道。
这是他第四十五个星期日站在这一个教堂门口了。他踮着脚看了看,又站了一会,走开了。
久而久之,牧师注意到了约翰,也从旁人的口中得知他就是那个在孤儿院里爱偷东西的小男孩。
第四十六个星期日,阳光明媚,约翰依旧捏着一块面包来了,用他那双黑乎乎的小手。当他刚站定,牧师便出来了。他当时想跑,但是被牧师和蔼的笑容给吸引住了。
牧师走到他的身边,并且清楚地看到约翰的小手在发抖。
“你叫约翰,是吗?”
约翰没有回答,只是看着牧师点了点头。
“你相信上帝吗?”牧师抚摸着约翰沾满灰尘的脑袋。
“相信,我相信!”这次约翰大声地告诉了他。
“那么你相信自己吗?”
约翰看着牧师,没有说话。
牧师接着说:“从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,我就觉得你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。因为你有一颗善良的心。”
约翰脸红了,怯生生地说道:“其实,我是一个小偷。”说完以后便低下了头。
牧师没有说话,而是握住了约翰黑乎乎的小手。缓慢地将它打开,放在了自己布满皱纹的脸上。
“啊!”也是同一时间,约翰惊呼着要把他污黑的小手抽开。可牧师把他的小手紧紧抓住了,并且在阳光下摊开。
“看到了吗?约翰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你的手里面捧着阳光。”
约翰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,它们何时变得如此美丽?
“在上帝的眼中,所有的孩子都一样,当他们主动摊开双手迎接阳光的时候,阳光自然就会照到他们。而你比他们多了两样东西,一是坚强,二是善良。”牧师说完便将他领进了教堂。
这是约翰生平第一次进入这种神圣的地方,而此时他的内心已不是自卑和怯懦,而是无法泯灭的温暖。
在那一个怀抱阳光的早上,约翰找回了自己。还有从来不曾有过的自信、满足、幸福、梦想……
白驹过隙。转眼二十年过去了,这个曾是用脏手握紧面包的男孩如今已经成为了费城最有名的厨师,他用那双曾是黑乎乎的小手创造出了许多受人喜爱的菜式。
每个星期日的上午,他都会亲自去孤儿院送上自己烤出的面包。而那些欢呼而来的孩子们,都习惯在拿到面包之前自觉地摊开手掌。
因为他们都知道——当我们主动摊开双手迎接阳光的时候,阳光自然就会照到我们。
赵永跃摘自《砥柱》2007年9期 稿件来源:《作文与考试》08年第2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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